石墨課堂—廢渣、廢液及其處理
碳陽極生產過程中,各工序清掃出灰分較高的含炭廢棄物,不能利用的殘極渣、廢填充料、廢耐火材料、落地黏有泥土的瀝青塊和建筑垃圾等通稱為廢渣。據國外資料統(tǒng)計,預焙陽極生產中的廢耐火材料產生量平均為 18kg/t(陽極),含炭廢渣平均為 25 kg/t(陽極)。對廢渣的處理,一部分是可以循環(huán)利用的,一部分可以焚燒或填埋。

煅燒冷卻水、成型生坯的冷卻水,以及各種高速運轉或大型設備的冷卻水,構成炭陽極生產中的大部分廢水。而濕法煙氣凈化產生的廢水廢液,含有 3、4 苯并芘等有毒物質須作特殊處理。

環(huán)保法律規(guī)定,不允許將含油的廢水進入排放系統(tǒng)或局部下水管網。而且,排放的廢水中,只允許含有不超過 100mg 的可皂化脂肪與油類,不超過 20mg 的非皂化礦物性脂肪和油類。因此,原來只將水中的粗顆粒分離出去的簡單處理方式,遠遠不能滿足環(huán)保的要求,必須對水處理徹底。
